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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零一十九章 试行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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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零一十九章试行

文彦博的这个解读,算是另辟蹊径,人的性情实难猜度,与其得个假周公,不如不要。

如今的士大夫阶层,经过苏油一派数十年的不懈启迪,尤其是经吕公著之后的主政者大力推行之后,已经渐渐有了“政治该怎么玩”的觉悟。

如高滔滔这样最高层的政治家,在实践过程中更是深刻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
“盖棺方可定论。”高滔滔感慨道:“周公与龙老,都不失贤者之名。”

文彦博深深施礼:“多谢太皇太后赞誉。”

这是替老师谢恩了。

高滔滔继续问道:“太师此去,要好好保重身体,不知道对我祖孙二人,还有哪些可以教诲的地方?”

文彦博说道:“老臣岂敢,如今朝政已然走向正轨,大宋国势升腾已不可阻挡,朝中众臣处位得当,四海升平干戈止歇,此皆太皇太后与陛下垂治之功。”

“不过最近苏明润的那道奏章,朝廷的决议拖延得实在太久,不仅仅耽误了四路举措,甚至在朝堂,民间,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。”

高滔滔问道:“以太师之见,苏明润的建议如何?”

文彦博说道:“我朝丁税,其实始于汉代的算钱,汉法年二十三至五十六的男丁,需服兵役,不服役者,纳代役金。这就是丁税的由来。”

“此法到了晋代,则规定年十六以上至六十岁为正丁,十三至十五、六十至六十五为次丁,按正丁、次丁课税。”

“隋法年十八以上为丁。唐法年二十一以上为丁,每丁每年纳粟输布服役,不服役者,折绢输纳。”

“按唐法,男丁至十八,国家会授亩百亩。其中二十亩称永业田,可传子孙,八十亩为口分田,六十岁后,要还给国家。”

“以此为基,每丁每年需纳粟二石,然老臣与明润讨论过,明润曾经指出,唐代耕作方式粗放,关中地力需要轮作安养,因此虽为百亩,年作不过五十亩,得粮百石。”

“五十税一,可谓相当低了。”

“但这仅仅是因为唐初民生凋敝,人口不足三百万户,比隋朝减少了三分之二。田地大量荒芜,方可做到。”

“其实就是北魏均田制的延续,将土地分给人民,轻徭薄赋,此太宗之明睿,而唐兴之根本也。”

“然对百姓来说,还有两笔负担,一是‘调’,每户每年要纳绢两丈、绵三两或布两丈五尺、麻三斤。”

“这个负担,可谓不轻。”

“此外还有庸,就是徭役,唐朝一丁一年当服二十日,如果是无役之年,则需要每天交纳绢三尺,或布三尺七寸五分,交足二十天方止。此称‘输庸代役’。”

“若重役之年,二十天之外尚需服役,则加役二十五天之户,免调,加役三十天之户,租调皆免。”

“同时国家还有规定,每户每年的额外劳役,不得超过三十天。”

“六十尺就是六丈,四丈一匹,这就是一匹半,以五口之家,两丁为计,唐初一年赋税正收,换算到今日就是绢的匹半一贯五百文,粮的四石两贯八百文,户均合计四贯三百文。”

“在这项制度下,大家乐于服役减税,一个强盛的唐朝,因此诞生了。”

“然而并不能持续,中唐以后,国家战乱频发,人口增多,兼并剧烈,于是役务沉重,庸调不免,百姓负担沉重。”

“德宗以后,不得不回到了汉代老路,租庸调合一,改行两税。”

“然税制有个最大的毛病,是本来征收之后,国家再需要服役时,应该由官府出钱,雇人行役。”

“然而实际上却是庸调已收,役务照常,这就是重复征收。”

“服役超过三十日,租庸调全免,劳役之重,仅从唐初税法就能够看出来。”

“我朝亦是如此,自辽、夏军事以来,徭役比唐初尤甚,几近唐末。此故相王安石行免役法的初衷。”

“然这并不是百姓的负担就没了,而是役务转化成了免役钱。”

“更甚的是,百姓缴纳免役钱后,役务并没有减少,朝廷照样继续给百姓派役。”

“这就相当于我朝百姓,要承受唐末役法的两倍,酷烈难言。此陕西河北,衰弊之根!”

“说到底,就是国家处境艰难,国用空虚,无钱雇役,外敌又不断入侵,必须抵挡,最后只能是苦了老百姓。”

“这种状况,直到安石相公去后,先帝神睿,奋力改制,率身节用,裁撤冗余,广辟财源,举兴百业,厉兵秣马,四战皆捷,国家才得以摆脱积弊,迈越汉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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